幻灯四
幻灯三
幻灯二
幻灯一
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>主页 > 政务信息 > 阳光在线信息 >
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提示:清明节期间勿忘消防

近期,全国、全省以及我市各地户外火灾高发,多数为野外用火不慎引发。特别是新近发生在四川凉山的森林火灾,据确认已有19名扑救人员在此次火灾中英勇殉职。鉴于春季天干物燥、多发大风天气的季节特点,加之企业复工复产、农村春耕普遍开展等各类因素叠加,人们往往重视生产而忽视消防安全。清明节即将来临,群众焚香、烧纸、点蜡等各类祭祀和郊外游玩活动增加,火灾风险加大。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安全提示,提醒市民注意防火安全。

消防救援部门提示,暂停祭扫的地区,禁止在公墓、陵园外和小区、居民楼内焚烧纸钱,严防火灾事故发生;允许祭扫的地区,倡导用植树、献花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。

祭扫点烛、燃香、烧纸、燃放鞭炮,应远离公共建筑、文物保护单位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、易燃易爆场所、山林、草原等。

祭扫点烛、燃香、烧纸、燃放鞭炮,应清理周围可燃物,并进行现场看护,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;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。

祭扫活动时,严禁占用、堵塞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;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。

清明节假日外出旅游时,请检查家中电源、燃气,清理阳台楼道杂物,保证家庭防火安全。

林区、墓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,保养维护消防车辆装备,配齐配足消防器材,及时发现、处置火情。

复工复产企业必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。做好复工复产前消防安全设施检查,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,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。

春耕期间严禁采用焚烧方式处理田地杂草;野外耕种作业禁止动用明火;暖棚种植农户必须加强暖棚取暖设施检查管理,增加巡视频率,禁止吸烟,动用明火。

发现火灾,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。